■服務項目 ■法律文章 ■案件委託 ■會員管理 ■心靈饗宴 ■詩詞賞析 ■回到首頁
專欄文章
 
 
強制執行實務
不動產訴訟
互助會停看聽
公平交易法
公同共有
公寓大廈
公寓大廈裁判選輯
夫妻婚姻
卡奴債 務清理
本票訴訟
本票債權教室
民事程序實務
民事訴訟法教室
民法- 車禍賠償
仲介
刑事官司
刑事官司案例- 妨害家庭罪
刑事訴訟法教室
刑事訴訟實務
各式契約範本
地上權
如何打民事官司
行政訴訟
車禍處理
車禍處理須知
使用票據法則
房地糾紛
房地產裁判選輯
房地產訴訟實務
承攬
抵押權訴訟
拆屋還地訴訟
法拍看招
法律名詞
金錢債務實務
附隨義務
保證必看
挑戰民事官司
看報紙學法律
借名登記
租賃訴訟
租賃須知
討債訴狀
停車位
停車位裁判選輯
假扣押假處分
區分所有人會議
國家賠償
婚姻官司看招
清償借款訴訟
清償繼承債務
票據權益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勞工退休金問題
勞資爭議訴訟
給付工程款訴訟
給付委任報酬
給付保險金訴訟
給付票款訴訟
訴狀範例
買賣訴訟
債務人異議之訴
債權債務
塗銷預告登記
損害賠償訴訟
賃務人異議之訴
撤銷仲裁判斷
認識刑事訴訟
確認通行權
談抵押權
遷讓房屋訴訟
親子身分訴訟
遺產繼承訴訟
優先承買權
繼承實務

 
 
拍定人知悉拍定的建物分擔的停車位,已外賣於第三人使用占有,不能請求返還該停車位  
拍定人知悉拍定的建物分擔的停車位,已外賣於第三人使用占有,不能請求返還該停車位
案例事實: 建物一部分的停車位(下稱系爭停車位),經被上訴人各向上訴人之前手○○公司購買或輾轉購買,已先合法占有使用;上訴人嗣於九十一年間因拍賣承受系爭建物所有權並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之前,及至九十年間聲請執行查封該建物時,可得而知被上訴人或其前手已支付對價早與○○公司存有停車
位買賣契約享有停車位使用權等情事,且占有具有公示性,上訴人仍願受讓系爭建物所有權,即難認係善意。被上訴人使用系爭停車位非屬無權占有,因認
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返還該停車位,不應准許。

法律事實為第三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縱為債權契約對第三人仍有法律上效力

民法上之法律行為,有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除法律

未登錄會員或未加入會員,僅能看部份內容,請至會員管理
 
注意:內文是依據當時法律所得之見解,法條的引用,可能因法條異動而不同。另一方面內文不得當成任何解說或其他解釋,若網友一定要引用該內文時,請務必在事前向專業律師做求證工作。
 
 
謝心味法律服務網
地 址: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55巷1弄4號19F
電 話:(02)3393-1269 傳真:(02)3393-1291 手機付費電話諮詢
e-mail:lin04751@ms63.hinet.net 資料提供:謝心味律師 網站設計: 永然法網. All Rights Reserved